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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经适房购商品房 今起可申请补贴

    更新于 2009-06-09   | 浏览次数 2454

    弃购经适房转而购买商品房,最高可补贴5.4万元

    200套廉租房轮候人员开始公示,市民可监督举报

     

    核/心/提/示
      今天起,放弃购买经适房转而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可享受补贴的市民,可以到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昨天,郑州市房管局召开郑州市2009年购房补贴操作程序新闻通气会,对购房补贴的申请发放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近期,郑州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中有200套房源将交付入住。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com.cn)对350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市民可在6月20日之前进行监督举报。
      适用范围
      购房补贴仅适用于市内五区
      此次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发放的适用范围限于市内5区,即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不在范围之内。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解释,由于这3个区和市内5区的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税收体制、土地供应等不同,所以未包含。这3个区可根据本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制定相关办法。

    补贴标准
      最高可领5.4万元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郑州市内5区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如果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购市内5区普通商品住房,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每平方米600元补贴,其中市政府补贴500元/平方米,项目所在区政府补贴100元/平方米。即购即补,不购不补。
      具体为:以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最高补贴标准。对于补贴对象购买住房不足90平方米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对于已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等)的扣除原享受政策性住房面积。
      市经适房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市民转而购买商品房,最高可拿到5.4万元的补贴。即使申请经适房条件为80平方米,但购买100平方米商品房,仍可以享受90平方米的补贴,不受申请条件的限制。但如果已经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比如30平方米,则要用90平方米减去享受的政策性住房面积,按60平方米领取补贴。
      据了解,约有1.7万户居民符合申领条件。贺明理推测,实际申领户数可能为10%至15%。
      补贴要求
      享受过补贴不能再买保障性住房
      按规定,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购房合同,禁止撤销、变更。办理房产证时,郑州市房管局登记发证中心将明确标注“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的字样。住房货币补贴对象有关资料进入产权档案,不能再次享受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购买的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要全额退还按政策享受的补贴款项;所购房屋产权满5年后为完全产权。
      弄虚作假房产证作废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情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按照相关规定,经查证属实后,责令其退还所有补贴,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撤销房屋登记,对所购房屋产权证予以作废。
      操作程序
      看准了,申请补贴“五步走”
      今天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就可以进行申请。具体的操作程序为:
      第一步:申请人持身份证、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进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
      第二步: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由管理中心到市房管局权属处确认,向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出具“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明”。
      第三步:补贴对象持“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明”,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购买市内五区面向社会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一套(不含二手房),同时,要与房屋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缴纳相关购房费用。
      第四步:补贴对象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纳相关购房费用手续到管理中心,加盖“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印章。管理中心注销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并将补贴对象有关资料报市、区财政部门。
      第五步:补贴对象凭“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明”及管理中心加盖“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印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项目所在区财政部门办理补贴。
      相关解释
      先买商品房才能领补贴
      对于规定,市民需了解这些方面:
      申请前注意“门槛”限制
      为何要把申请的时间“门槛”定在2007年12月31日前?贺明理介绍,2007年后国家调整了经适房的相关政策,郑州市已经制定新的经适房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出台。新政策出台后,将尽快进行经适房的资格申请和审查。
      出台此政策,是尝试进行实物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多渠道供应保障性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经适房资格要作复核
      对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为何要进行复核呢?据了解,因为经适房资格审核实行动态管理,原来符合条件的家庭,有可能后来家庭住房发生变化,现在不符合条件。所以对已经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明的市民,要进行再次审核。
      先买房才能领取补贴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合格后,要先买房子才能领取补贴。而且与房屋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是该文件下发后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此之前购买的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市财政已筹措好资金
      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书记刘志敏表示,市财政已经筹措好资金,通过财政结算渠道直接下拨给各区,各区财政在对货币补贴对象的审核后,一并将补贴总额以现金发放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个人。

    经适房住房补贴咨询地址及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七区财政局     李志强       大学路108  704 房间                         68865512
      金水区财政局              东风路16 号城建科(金水区政府院内)        63526164
      中原区财政局              桐柏南路239 号预算外局综合科              68628827
      管城区财政局     孙松梅       东大街教育中心三楼综合科                   66353078
      惠济区财政局     张轻杰      开元路号惠济区政府 B  420 房间       63639213
      市财政局           安红文       兴华南街市财政局资源处 412 房间          67180412
      经适房中心        王文竹       建设西路188 号房地产大厦320 房间       67883316     67883320

     

    廉租房
      200套廉租房轮候人员开始公示
      近期,郑州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中有200套房源将交付入住。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com.cn)对350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市民可监督举报。公示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今年,郑州市将筹集500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为有效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实物配租房源,根据廉租住房有关规定,对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轮候方式安排实物配租。轮候顺序拟按照审批时间、肢体残疾程度、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分排序。郑州市1.5万余户廉租房保障家庭,谁能优先住上廉租房,要根据条件进行轮候。
      针对首批房源分布位置,结合各区对部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调查问卷结果,确定了首批350户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
      房源所在地:即将在近期交付入住的郑州市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位于中原西路北、西环路西湖光新苑小区和紫荆山路东、滨河路北的滨河花园小区,共计有200套房源。中原区分到100套、金水区10套、二七区20套、管城区70套。
      公示内容:郑州市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供应情况、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和郑州市实物配租轮候评分标准(试行)。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中,包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在郑年限等情况。
      廉租房实物配租轮候人员名单已在市房管局网站及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房管局进行公示,市民可进行查询。有市民对公示内容和轮候顺序有异议,可在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和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反映。
      公示有异议,可到这里反映
      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大厦916房间
      电话:6788991667881217(传真)
      中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原西路160号附2号中原区房管局

    电话:67614872
      二七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礼阎中街95号院1楼二七区房管局

    电话:68889275
      管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书院街31号管城区房管局
      电话:66227514
      金水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2楼

    电话:63979622
      惠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室

    电话:63639393

    电子信箱:fgj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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